我校召开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出让土地等事关学校发展的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5-12浏览次数:912

本报讯(姜文)江西农业大学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5月20日至21日在校办公大楼召开,这是我校在3月份“双代会”后再次召开的教代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江西农业大学关于出让土地偿还债务谋求发展的方案》。经过2次主席团、代表团长会议和代表团分组讨论,21日下午,教代会代表对该方案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应到代表187人,实到158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发出表决票158张,收回158张,其中同意票139张,不同意票9张,7票弃权,3票废票,该方案在教代会上获得了通过。此次教代会将学校的重大问题通过教代会的决策,充分显示了我校民主办学,校务公开的管理方式。
校领导石庆华、毛学东、徐兰宾、王华林、黄路生、潘晓华、金永忠、李明、陈金印、胡春晓和许斌华出席了教代会并参加了代表团的讨论。
为化解高校债务负担造成的财务风险,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的主要措施是鼓励高校出让部分土地,并由省财政依据土地出让情况安排专项资金补贴,经争取,省政府已同意将我校列为第二批出让土地的高校。为妥善做好这项工作,并我校出台了《江西农业大学关于出让土地、偿还债务、谋求发展的方案》。
校长助理李明首先宣读了方案,分析了我校出让部分土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认为这一举措是缓解学校沉重债务压力的迫切需要,也是学校盘活资源、实现土地价值的难得机遇。
高校土地由国家划拨,归国家所有,学校只有使用权,且必须用于教学科研,不得擅自出让或变更用途。因此,高校本身没有能力实现土地价值。此次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高校土地置换政策,是各高校实现土地价值的良好机遇。但此项政策的优惠程度在逐步降低,已于第一批出让土地的高校,土地收入的返还比例为87%,将要进行的第二批出让土地的高校,返还比例为80%,第三批高校,返还比例还将降低,且财政补贴也越来越少,直至取消。经过各方努力,我校已被批准了第二批出让土地的高校。
副校长王华林就该方案进行了说明,全面介绍了该项工作的具体安排。
校长石庆华在总结发言中谈了自己的意见,首先,他认为要认真分析我校发展现状,明确发展瓶颈,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在发展过程中,我校面临的差距较大,历史包袱较重,很多学科的优势特色不明显,人才队伍总量和质量都有所不足,虽然这几年取得了一些发展,但是发展势头有减慢的趋势,目前的发展瓶颈主要是人才问题,而人才问题又主要是待遇问题,所以,要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措施,加强资金集聚。
他还认为此次上级政策对于我校盘活土地资产是个良好的机遇,学校要充分相信广大教职工,要加强民主办学,对于重大问题要民主决策,使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
对于此次通过的方案,学校将进一步认真研究,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