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签订“检校共建”活动深度合作协议

发布者:xcb发布时间:2017-09-30浏览次数:2567

9月29日上午,我校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签订“检校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深化合作框架协议书。校领导黄路生、胡春晓、许斌华,党办校办、纪监审、保卫处、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人,学校法律顾问,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林才,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出席签约仪式。

经开区检察院院长王林才在仪式上致辞,他介绍了经开区检察院的发展历程,并回顾了双方2010年签订“校检共建”合作协议以来共同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学生社会实践、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他希望,双方在前期“校检共建”良好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合作双赢,为建设平安经开、法治经开做出积极的贡献。

党委副书记胡春晓宣读了《“校检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深化合作框架协议书》。

校党委书记黄路生院士在仪式上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双方“检校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的各项成绩,希望双方继续坚持共建共享共赢,不断丰富和深化合作内容推动形成更宽领域、更全方位的合作交流新格局;进一步丰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法学理论教学与案件审理实践工作的交流,提高我校师生和检察院院干警工作能力水平切实推动合作项目落地见效

  

  

  

  

报道:宣传部   袁甲